教育部: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12月19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意见》指出,到2027年,培养单位内部有利于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两类教育各具特色、齐头并进的格局全面形成,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分类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才选拔标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

支持有条件的培养单位进一步扩大推荐免试(初试)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选拔具备较高创新创业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专业学位招生中,鼓励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复试(面试)专家组。探索完善学生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间互通学习的“立交桥”。

学术学位的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鼓励学科交叉,在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科研任务中提升科学求真的原始创新能力,注重加强学术学位各学段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横向配合。专业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注重实务实操类课程建设,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真实情境实践等多种形式,提升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

培养单位应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本单位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增加实践环节学分,明确实践课程比例,设置专业学位专属课程,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有机衔接。完善课程体系改进机制,规范两类学位间的课程分类设置与审查,优化监督机制,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