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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人,设经济管理、信息技术与机电工程、商务外语、应用艺术、学前教育5个学系20多个专业。近年来,学院致力于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经验丰富、教研水平领先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近400人。学院师资团队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个、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个;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13门;指导学生获全国、市级专业竞赛奖项百余个。招生专业和计划

根据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执行,具体日期详见本校官网,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

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

分,考试时间60分钟。“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

鉴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无法在统一测试前进行免笔试面试,现统一采取

提交资格申请资料+统一文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优先录取。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0%,且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1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专业者。(

)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对口专业者。(

)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成绩2A1B(含)以上者(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三校生必须在原学校就读专业为学前教育)。(

)获得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及高级以上证书者,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飞机制造技术方向)、软件技术专业者。(具体专业对口证书见学院网站)(

)获得导游证,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旅游管理专业者;获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软件技术专业者。2

)资格初审:需申请优先录取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在志愿填报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上传信息(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学校公布的通知为准),过时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学院对初审合格的同学进行网上公示。(

)资格复核:统一考试当天,提交初审材料的考生,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核,若复核结果与先前电子材料不符的,视为无效,考生对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录取规则

,且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只针对报考第一专业进行录取,如考生未被第一专业录取,须选考相应的技能测试科目,方可按普通考生录取规则参与后续录取。0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录取办法:材料审核合格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的录取办法:材料审核合格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根据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的录取办法:材料审核合格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根据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折合成100分,不合格折合成50分。(

)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考虑第二专业,以此类推。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

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校考(图形设计和色彩),否则不予以录取。(

)专业录取: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考虑第二专业,以此类推。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考(图形设计和色彩,且两门总分不得低于40分)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