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央广网上海3月28日消息(记者唐奇云)记者3月28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公布,政策与2023年保持总体一致。据悉,今年秋季,上海市新开办约40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新建分校和扩增学段),将新增一年级学位约7000个、六年级学位约10000个,届时市民将能够享有更充分的优质教育资源。

今年上海继续应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将于4月12日开通,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办学校招生方面,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区使用上海市统一的软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继续提供在线日,上海市小学五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跨区就读的上海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5月8日—12日,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2日,民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0日。

5月20日—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根据上海市政府新修订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今年继续实施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在居住地入学政策,无论是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还是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都可办理居住地入学手续。

据悉,4月7日,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4月15日前,各区将组织幼儿园大班家长会和小学毕业班家长会,具体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