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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及时间安排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了2023年辽宁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全文。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7日正式开始,省招考办将依据录取工作进度,及时发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现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和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第一种方式: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网站(,点击进入“查询中心”或“普通高考录取动态”专栏进行查询。

第二种方式:可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录取查询”专栏进行查询。

每个批次的院校录取都要经过“投档”、“阅档”、“审核”等程序,院校完成录取有一定时间周期,院校录取正式结束后,才能发布该校录取结果信息。以下所公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相关批次(阶段)所有院校均可查询的时间,在此之前,省招考办将及时、陆续发布录取正式结束有关院校的录取结果信息。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如下:

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7月28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日晚。

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8月9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8月12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5日晚。

2.本科批院校录取:第一阶段 平行志愿院校录取7月14日晚;第二阶段有序志愿院校录取7月18日晚;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3日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第一阶段 平行志愿院校录取7月25日晚;第二阶段有序志愿院校录取7月29日晚;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8月1日晚。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7月15日晚起,根据院校录取结束工作进度陆续发布。

2.本科批院校录取:院校录取7月18日晚;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1日晚。

3.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院校录取 7月 29日晚;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8月1日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考录取】可获2023辽宁高考录取时间安排(本科+专科)、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汇总及咨询电话(公布后及时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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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及时间安排 – 沈阳本地宝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了2023年辽宁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全文。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7日正式开始,省招考办将依据录取工作进度,及时发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现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和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第二种方式:可关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录取查询”专栏进行查询。录取结果以院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每个批次的院校录取都要经过“投档”、“阅档”、“审核”等程序,院校完成录取有一定时间周期,院校录取正式结束后,才能发布该校录取结果信息。以下所公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相关批次(阶段)所有院校均可查询的时间,在此之前,省招考办将及时、陆续发布录取正式结束有关院校的录取结果信息。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如下:

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7月28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日晚。

中国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考试公告(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浙江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考〔2023〕6号)等文件精神,确保艺考改革平稳实施,现将我校招生专业(类)与省统考科类对应要求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对照要求做好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1、中国画传统笔墨技法和素描速写技法的考生均需参加各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

  2、根据专业发展和近年来的生源情况,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拟申请采用省级统考综合分方式分省录取,最终招考方式待教育主管部门批复再行公告。

  我校所有组织校考(含三位一体)的艺术类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或达到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否则校考成绩无效。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官网后续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考公告。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号)

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且其文化课成绩(即高考文化课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须达到相应报考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其文化课成绩须达到高校自主划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1.填报此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填报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专业时,其相应校考成绩还必须合格。

2.音乐类考生填报使用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其音乐统考的唱法、乐器种类等还必须与所填报专业的要求相符。

此类考生填报要求校考(联考,下同)成绩的院校专业时,其相应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填报此类专业的考生,其体育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7月2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2: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6: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7:00填报志愿结束。

1.考生提前阅读《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 “填报志愿专栏”“2023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上网查看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或艺术招生简章,下同)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代码。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和修改志愿。

3.考生须经常点击“查看排名”按钮实时查看在所报第一专业中的动态排名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填报志愿结束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

4.在7月2日17:00前,考生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网上填报的最终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考”频道“信息查询”栏公布本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生源情况以及第一专业志愿综合排名,供考生查询。

1.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报考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将报考体育类志愿的考生按“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A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所规定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结合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

2.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等类似表述的,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总分40%与专业课成绩60%之和为排序成绩、体育类按我区网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排序,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5.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高专批和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提前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前期已经填报军事、公安等意向并入选参加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艺术体育类考生,须慎重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志愿填报。凡填报了本次志愿的考生,在7月6日18:00前其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才能参加7月7日进行的本科提前A文理科(包括军事公安等院校)志愿填报;否则,不能参加7月7日进行的本科提前A文理科(包括军事公安等院校)志愿填报。凡因本次填报了志愿且7月6日18:00前其电子档案状态不是“自由可投”而造成不能填报后续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艺术类中,对于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其专业课(术科)成绩为对应的校考成绩,对于填报使用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其专业课(术科)成绩为对应的统考成绩。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还可以在排名网页中看到与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相同全部考生(含本人)的音乐统考主试科目及种类信息。

对于专业备注为使用统考或校考成绩的专业,为第一专业报考此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提供以下四种第一专业排名:一是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名;二是专业统考或校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成绩)排名;三是文化课总分乘40%+专业课成绩乘60%排名;四是文化课总分乘60%+专业课成绩乘40%排名。对于专业备注为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为第一专业报考此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仅提供第一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3.对于艺术类考生,仅当报考在内蒙古有确定招生计划数且按专业清录取的院校,系统所提供的四种排名的其中一种排名算法与其录取规则算法相同,这一排名信息才有参考价值。若院校采用对进档考生按分数(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不分专业统一排队进行录取时,则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提供的排名须谨慎参考。因此,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

4.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还需符合在招生计划专业备注、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对高考总分、单科成绩、文理科艺术、身体条件等的要求。填报志愿系统不对此类限制要求核验并限制填报,因此,考生必须认真研读相关规定,误报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填报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必须认真核对专业要求,凡因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与音乐统考的主试科目及种类不符,或与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符,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

东明县第一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根据《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招生范围内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保证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二)“一网通办”原则。本年度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使用“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三)阳光招生原则。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原则。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向阳路以东,五里河以南,工业路以西,五四路以北及户籍在东关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免试入学原则,小学学生到县第八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就读;初中学生到县第四初级中学、实验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就读。

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登录“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每名适龄儿童只准填报一所学校。如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报名的,家长可携带入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时间要求到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受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1)东关户口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家庭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儿童页),凡户籍在2023年8月1日后转入东关的适龄儿童,不在本年度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2)在东明县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之内,有房产证、不动产证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儿童页);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母房产作为申请学位依据的,要具备适龄儿童自出生后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未发生迁移,应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

(3)在东明县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之内,有购房合同(实际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实际入住6个月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原件)。

(4)在东明县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之内,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报名,应上传房产证、不动产证、户口簿、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出具的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或租赁证明等原件。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应上传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应上传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外来投资办企业人员、我县引进的高科技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应上传县招商或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投资项目、批办手续、营业执照等。

报名方法: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登录“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每名适龄儿童只准填报一所学校。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受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1.网上审核。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通过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8月22日-23日)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需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8月24日)。

3.审核未通过的或在审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证明材料的,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1.请家长(监护人)认真阅读招生工作方案,根据要求严格按流程办理。2.提供虚假证件、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新生入学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完成实名认证,回到“爱山东”APP首页,在左上角位置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点击【菏泽市】→【东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报名平台。

根据《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招生范围内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保证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

(二)“一网通办”原则。本年度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使用“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三)阳光招生原则。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原则。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五)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

106国道以东,西华路以南,南华路以西,万福河以北(含黄军营行政村)及户籍在西门或西关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恒昌御和园、和顺苑、万福中学家属院、洪业嘉苑、福源小区的适龄儿童。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免试入学原则,小学学生到县第八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就读;初中学生到县第四初级中学、实验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就读。

2023年招生时间为8月18日—8月26。

2023年双滦招生计划来了~

为全面落实《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23〕4号)要求及“承德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和规范提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结合双滦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依法依规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本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并制定方案,采取网上报名,根据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区内其它初中不再安排学位。

1.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确保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确保不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严禁因编班等人为因素造成“大班额”。

2.公办初中招生,区教体局按实施方案统一派位新生,派位到学校,但开学后累计超过一周未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视为放弃学位,不予注册学籍。学校自行违规招收的新生,经确认后在学籍平台上一律不予审核。

3.所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学籍)的适龄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凡未报到或经学校审核入学材料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的,区教体局将根据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五)坚持入学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过双滦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专栏、双滦事、冀云双滦、双滦教体APP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同时提供规定的入学证明材料。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按照入学流程,统筹安排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

3.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根据相关入学政策依法按照操作流程办理。

(七)坚持双滦区范围内每个房产证每六年(2017年起算)只接收一名适龄儿童的原则(不包括孪生儿童和二孩)在本区学校入学。

根据《河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具体办法》,小学一年级班额原则不超过45人,七年级班额原则不超过50人;各中小学按照本校办学规模招生,在学位紧张的情况下班额不得突破55人。

2017年8月31日以前(年满六周岁)出生,且未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且为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前期学生信息摸底调查,在进行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个别学校片区服务范围如下:

双滦区实验中学初中部片区内万和城小区、承德第三中学片区内西平台村、东平台村、大龙庙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划拨至承德市第四中学就读。

1.双滦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棋盘地村以西(包含棋盘地村)至汇通路以东区域。

4.双滦区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宝鼎花园、锦绣城、万和城、东平台和西平台,且为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5.双滦区第五小学招生范围:御水花园一期、御水花园二期、御华园、惠民小区、双峰碧镜、双峰翠苑、福溪帝苑、矿机、阳光丽景、御景新城、欢乐江山、晟景家园、江山华府、生态家园、碧桂园、提香公馆、山水天城。

6.双滦区第六小学招生范围:泰丰时代城以东(不包含泰丰时代城)至广仁岭隧道以西。

7.双滦区第七小学招生范围:宝鼎花园、锦绣城、万和城、东平台和西平台范围无本区户籍、有房的适龄儿童。

8.双塔山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棋盘地村以东(不包含棋盘地村)至泰丰时代城。中营子小学招生范围:大三岔口村以北(不包含大三岔口村)至上营子村(不包含上营子村)。

9.滦河民族小学招生范围:滦河镇(不包含仓坡)、滦电社区、滦江社区和双塔山镇大龙庙村、西地镇药王庙村。

承德第三中学招生范围:双塔山镇、大庙镇、偏桥子镇所辖区域以及双塔山镇城区片(热河面粉厂沿诚信路—滨河大街向南—秀水大道向东—污水处理厂以东至广仁岭)。

承德第四中学招生范围:滦河镇、西地镇和钢城街道所辖区域,以及调整的部分区域。

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陈栅子镇所辖区域以及双塔山城区片(热河面粉厂沿诚信路—诚信环岛—诚信路向东—滨河路向南—秀水大道一线向西到滦河铁路桥的滦河北岸区域)。

1.小学一年级招生:发布《2023年双滦区小学入学适龄儿童信息填报公告》,2023年4月30日至5月31日组织信息填报、数据统计。6月份通过公安户籍系统、住建局居民住宅平台核验填报的户籍和住房信息的线月份组织各小学对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住房等信息进行审核、登记、上报,区教体局进行复核无误后作为派位依据。

第二阶段:分批派位录取。按照双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有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三批次将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至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7月底前完成派位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学籍注册。按照省、市统一确定的学籍注册时间节点,各中小学校要以区教体局统一派位的新生名单为依据,将新生名单导入学籍平台进行录取提档工作,区教体局负责复核。

1.户籍证明:截止到2023年8月31。

东明县第十一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东明县第十一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保证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

(二)“一网通办”原则。本年度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使用“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三)阳光招生原则。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原则。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五)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

南华路以东,五四路以南(含财富广场),光明路以西,曙光路以北(北天正小区、龙脉御府小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户籍在南关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温馨提醒: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免试入学原则,小学学生可到东明县第十一小学就读。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开设优质课程。开学初进行为期一周的养成教育课程,培养各种行为习惯让孩子尽快适应小学生活,实现幼小衔接的自然过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设绘本课程、读写结合及形体训练课程等帮助学生完善阅读思维,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及加强素质锻炼。

3、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活动。为了让孩子更好地参与校园活动,培养乐观开朗的性格,锻炼健康的体格,学校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设大型游乐场一处。

5、学校内设有高标准餐厅,针对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及餐后的看护服务,既保证了午餐的营养均衡又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18日—26日,分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网上录取三个阶段。

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登录“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完成实名认证,回到“爱山东”APP首页,在左上角位置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点击首页:【义务教育招生】专栏,点击【菏泽市】→【东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报名平台。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每名适龄儿童只准填报一所学校。如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报名的,家长可携带入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学校招生报名处,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受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1)城区户籍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家庭户口簿,凡户籍在2023年8月1日后转入城区的适龄儿童,不在本年度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2)有不动产权证书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不动产权证书和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学位依据的,要具备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后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且未发生迁移,应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有购房合同(实际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实际入住6个月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4)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子女报名,应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出具的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或租赁证明。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人员的子女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正式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所提供的理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8月1日,凡2023年8月1日以后办理的证件不在本年度的招生范围。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应上传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应上传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外来投资办企业人员、我县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应上传县招商服务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投资项目、批办手续、营业执照等。

1.网上审核。招生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通过的,不再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家长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审核未通过或在审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证明材料的,应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上传的照片要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录取。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